需转存!无锡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调整!

2020-07-21 陈梦璐

每年7月,都有一件大事要发生~

那就是公积金缴存基数又要调整啦!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省建设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苏建金管〔2005〕29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苏建金管〔2018〕282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7月1日起,2020年度的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调整开始啦!

今年怎么调?

快来看一看!

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2020年7月1日起,市区职工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参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缴存比例是多少?

举个栗子:

小王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2020年7月起其公积金缴存比例为8%,小王2020年7月的公积金月缴存额为5000×8%×2=800元

亏损单位如何申请缓缴?

2019年度为亏损的单位,经单位申请,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持缓缴申请及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或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可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补缴缓缴部分。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超过1年需继续缓缴的,应提前1个月至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如何调整?


各缴存单位请于2020年8月底之前

做好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

住房补贴缴存基数的调整工作哦~

来源:无锡公积金-《重磅消息!无锡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调整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