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新规来啦!条条重要,将影响无锡人的生活,速看!

2020-07-03 陈梦璐

2020年转眼已经过半

崭新的下半年开始啦!

7月,又有一批新的法律法规正式实施

还有一些民生大事也迎来最新进展

可谓是影响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一起来看看吧~

01

试行电动车禁入电梯管控系统

为了预防电动车火灾事故

限制电动车推上高楼

降低人员伤亡

梁溪区目前在梨花家园

试行电梯安装电动车禁入电梯管控系统

该系统通过数据采集

实现对电动车的识别

联动语音告警

同时输出开关量信号到电梯主板

控制电梯停止运行

这是将科技手段

运用到消防安全管理上的一次有效尝试

目前设备正在进行安装调试

02

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生效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

无锡交警

按照“三必检”“四一律”的要求

无锡交警将在全市各大路口

早晚高峰为主,平峰为辅开展整治行动

其中

重点整治道路35条

03

PART

隧道(立交)群试点全天开放

无锡市隧道(立交)群

将于7月1日起

试点全天24小时开放

(除每座隧道每周一次

于0至6点轮流封闭

以便集中养护作业和保洁外)


为了保障各隧道的养护作业

及保洁的安全顺利进行

实现安全管理目标

确保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

和施工从业人员、设备的安全

最大限度地控制危险源

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

安全生产方针

有针对性的制订了具体方案


无锡市隧道管理中心负责养护的隧道

主要有蠡湖隧道、金城隧道、

青祁隧道、惠山隧道、

太湖大道隧道、蠡湖大道快速路等

多条隧道(立交)

为便于隧道养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拟定了各隧道的封闭时间段

如下表所示

↓↓↓

无锡市隧道管理中心会将上述此方案通过新闻媒体告知广大市民,并于当天在对应隧道的情报板上发送提示语句。同时加强控制中心对各隧道的监控力度,并安排原保安成立巡检班组,承担隧道应急事件的先行处置、拦截和劝阻违规进入隧道的行人和车辆,并在方案规定日期的时间段封闭隧道。大家出行要注意啦~



04

PART

无锡新增严管路段

为了进一步优化市区交通环境,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保障道 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现就进一步加强市区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通告如下,此通告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01

机动车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不得停车。


02

根据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和流量的实际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下列路段增设禁令标志、禁止标线,禁止临时停车或者停放车辆:

梁溪路(运河西路至梅园立交)

梁清路(湖滨路至梅园立交)

湖滨路(开源大桥北匝道至中南西路)

青祁路(大池路至太湖大道)

蠡湖大道(太湖大道至南湖中路)

03

对于车辆停放或者临时停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处以一百元罚款,并按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记 3 分

04

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机动车停车管理的通告>》规定,现将增设禁令标志、禁止标线的路段向社会公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适时安装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对驾驶人在上述路段临时停车或者停放车辆,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 线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拍摄记录。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

05

公安交管业务恢复

近日,公安部发布了

《关于全面恢复公安交管业务工作的通知》

对加快全面恢复公安交管各项业务

明确牌证“延期办”“容缺办”政策适用期限

明确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过渡期

加强政策过渡期提示宣传服务等

提出了明确要求

↓↓↓

一、明确牌证“延期办”“容缺办”政策适用期限

疫情期间出台的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逾期未办不予注销等“延期办”和驾驶证期满换证“容缺办”政策于2020年6月30日停止执行

1、关于延期办理注销业务。

自7月1日起,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未按规定审验、未按规定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等的,不再延长换证、审验、报废等期限,要按规定办理注销、降级换证等业务。

2、关于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

自7月1日起,新取得的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将不再延长,已取得的延期政策不变。

3、关于保留原号牌号码期限。

对1月23日至6月30日期间,机动车在办理转移、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后原号牌号码保留期限满2年的,将统一延长6个月保留期限

4、关于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

自7月1日起,对驾驶人申请满分教育的不再延长机动车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6月30日前已申请满分教育但未完成的,机动车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统一延长至9月30日。

5、关于期满换证容缺办理。

对已适用“容缺办”政策的,驾驶人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补交身体条件证明。

二、明确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过渡期

疫情期间出台的对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等免予处罚的政策设置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停止执行:

1、自8月1日起,对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及挂车等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逾期未换证等情形,不再适用免予处罚政策,不再适用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载明相应违法行为政策。

2、自9月1日起,对其他机动车逾期未检验,其他驾驶人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等情形,不再适用免予处罚政策,不再适用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载明相应违法行为政策。

06

买新车可选装原厂ETC

工信部发布通知,自2020年7月1日开始, 国内销售的新车都将提供ETC配置的选装, 可以在买新车的时候,自由选择是否提前安装ETC

也就是说在买车的时候,如果有安装ETC的需要,可以直接帮你把ETC装在车内。目前需选装ETC的车型为:乘用车、货车、客车以及专用车,三轮车、城市公交车等无法上高速以及仅仅在城市内部使用的车辆无需增配。

此外,设置六个月过渡期,自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过渡期内,车辆产品选装的ETC车载装置,可采用直接供电方式,也可采用非直接供电方式,并在《公告》参数中进行备案。

07

“国六”排放标准正式实施

去年7月1日,江苏机动车迈入“国六”时代。今年5月14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工信部等四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公告指出,7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进口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

08

直播带货将有新标准

近日,中国广告协会发布国内首份《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这是国内出台的第一个关于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专门规范。《规范》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网络直播营销主体

网络直播营销主体不得利用刷单、炒信等流量造假方式虚构或篡改交易数据和用户评价;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在网络直播营销中发布商业广告的,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各项规定。

主播

主播入驻网络直播营销平台应当进行实名认证,前端呈现可以采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昵称或者其他名称。主播在直播活动中,应当保证信息真实、合法,不得对商品和服务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主播向商家、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等提供的营销数据应当真实,不得采取任何形式进行流量等数据造假,不得采取虚假购买和事后退货等方式骗取商家的佣金。

网络直播营销平台

网络直播营销平台是指在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提供直播技术服务的各类社会营销平台,包括电商平台、内容平台、社交平台等。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加强本平台直播营销内容生态审核和内容安全治理;规范主播准入和营销行为,加强对主播的教育培训及管理;明确本平台禁止的营销行为及对违法、不良等营销信息的处置机制;依法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数据。

用户

用户在参与网络直播互动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平台管理规范,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不得利用直播平台发表不当言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来源:无锡日报-《7月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