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贝壳日报】重磅!绿地香港马山地块规划出炉!拟建52栋住宅~

2020-09-25 武彤

今日提要:

太湖·雍华府,19# 98㎡户型开始认筹;富力山楼盘今日16:00在线直播;楼面价8736元/㎡!绿地香港马山地块规划出炉;明年实施!无锡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来了~

2020年9月25日,16°-26°,晴。

成交播报:昨日(9.24),无锡商品房备案成交71套,存量房成交207套

1.太湖·雍华府,19# 98㎡户型开始认筹!

项目位于宁乐路与清晏路交界处,共88套房源,预计月底开盘~

2.富力山楼盘今日16:00在线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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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面价8736元/㎡!绿地香港马山地块规划出炉!

7月29日,绿地香港以楼面价8736元/㎡拿下XDG-2020-47号地块(陆马2号地块)。

XDG-2020-47号地块(陆马2号地块)位于滨湖区湖山路与常青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面积约为138206㎡,容积率≤1.5,规划为纯居住用地。建设单位为无锡绿坤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具体建设内容为住宅及公建配套设施,用地范围东至陆马公路,南至常青路,西至湖山路,北至迎晖路,可建设用地面积约13820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昨日,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了项目规划内容,项目拟建12栋11层小高层与40栋6层低层住宅产品

4.明年实施!无锡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来了!

明年起,无锡的购房者在选房前,不妨先查查开发商“信用评级”,如果分数低的话,可能就要谨慎购买了。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由市住建局等多部门联合出台的,《无锡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将于明年元旦起实施

这是我市出台的首个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目的就在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倡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 企业不良行为减分项多达50个

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无锡市场上已汇集了万科、融创、富力、金茂、旭辉等国内一线品牌开发企业,今年又有三盛、禹洲、阳光城、正荣、德商、彰泰等“新面孔”来锡开发。经统计,目前有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区有约250家左右,江阴和宜兴合计300家左右。其中,仅无锡市区在建或在销售的商品房项目就超过200多个。对开发且实施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有利于行政监管部门对企业实行差别化管理,进行诚信激励、失信警示、失信惩戒,也有利于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根据《办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由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构成。管理部门对企业的信用评级实行动态计分和考核制度。企业信用分值按照良好信用信息加分、不良信用信息减分的方法产生。根据记分情况,开发企业信用等级分为诚信企业(A级)、诚信一般企业(B级)、诚信较差企业(C级)和失信企业(D级)四个等级

企业优良行为加分项有7项,包括社会公益、慈善捐款、重大灾情救助捐款、获得和房地产开发相关的荣誉、获得国家康居示范小区奖、鲁班奖、“扬子江”杯奖、江苏优秀住宅奖等。企业不良行为减分项则多达50项。其中,未经批准改变规划扣10分、违反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延迟交付半年以上的扣10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变相销售商品房,收取预订款或预售款的扣8分、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差别较大的扣8分、房屋销售中存在“一房多售”、故意隐瞒应当公示的规定内容等欺诈行为,造成消费者损失的扣5分。

强调“一票否决制”和企业连带责任

不仅如此,我市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实行“一票否决制”有以下情形的企业,直接评为失信企业:1、连续两年被评为C级的;2、因违反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等相关法规规定,一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3、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4、拒不执行主管部门作出的已经生效的处罚或限期整改决定的;5、因企业的过错,发生消费者对企业集体投诉,企业未对投诉事件进行有效处置,引起持续群访等事件的;6、企业未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且延期付款超过60日;7、在建设过程中,企业因自身原因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相关约定,并拒不承担违约责任的

值得一提的是,与其他已实施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制度的城市相比,无锡在“办法”的制定之初,就采用“连带责任”这一创新做法,有效堵住了有可能存在的监管漏洞,进而有效约束房地产开发商的行为,不仅进一步规范地产行业,也会更加有效地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不良行为未整改暂不受理其行政许可

根据“办法”,开发企业年度信用信息正常公布期限为一年,自公布之日起计算,公布期限届满后将自动解除。开发企业对本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及信用等级存在异议的,可以向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申诉,查证申述事项属实的,予以变更。因破产经重整的企业,可以申请录入企业重整、重整投资人等信息,展示信用状况的改善。经审查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重整企业,根据有关社会法人信用修复办法,为其开展信用修复,适时调整信用等级。

各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信用评级结果,各行政管理部门可用于开发企业在参与市场准入、土地出让、开发建设、经营、预售资金使用、房屋交付等活动时,对其进行政策倾斜、优先支持、提供服务等,或对其提出限期整改、诫勉谈话、重点监管等。具体实施细则由各行政管理部门另行制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良行为未整改、未处理完毕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可暂不予受理其有关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待整改或处理完毕后再予受理。